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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教学点、各考生:
为提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质量,确保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平稳实施,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《关于印发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(川招考委〔2026〕7号)的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西南石油大学2026年上半年(26.1次)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要求
1.报名对象: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在籍考生,考生自愿报名参加本次综合测评。
2.报名时间:4月08日9:00-4月12日18:00。
3.报名方式:考生登录西南石油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平台( https://swpu.028zk01.net),按网页提示操作报名选课。
4.考生登录平台后,必须在线阅读并手写签名确认《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评价考核诚信学习承诺书》。未按要求阅读并签名承诺书的考生,系统不予开通学习权限。
二、考核科目
1.综合评价课程科目:
序号 | 课程代码 | 课程名称 | 学分 |
1 | 00067 | 财务管理学 | 6 |
2 | 00227 | 公司法 | 4 |
3 | 00247 | 国际法 | 7 |
4 | 00285 | 中国福利思想 | 4 |
5 | 00908 | 网络营销与策划 | 3 |
6 | 02204 | 经济管理 | 5 |
7 | 13140 | 财务会计(中级) | 6 |
8 | 14260 | 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 | 4 |
9 | 15040 |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| 3 |
10 | 15043 |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| 3 |
11 | 15044 |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| 3 |
12 | 13648 | 工程项目管理 | 5 |
13 | 13887 | 经济学原理(中级) | 6 |
三、考核安排
综合评价成绩实行百分制,由四个部分组成:课程学习(30分)、平时作业(30分)、综合测评(30分)、学习表现(10分)。
(一)课程学习(30%)
主要考核考生的实际有效学习时长。根据考生学习时长占课程资要求的总时长的百分比计算该项得分。
(二)平时作业(30%)
由知识点测验和阶段作业两部分组成:
1.平时作业(20%):考生须参加四次阶段作业,依据每次阶段作业的最优成绩计算该项得分。
2.知识点测验(10%):依据考生知识点练习的完成正确率计算该项得分。
(三)综合测评(30%)
采用在线考试形式。考生须在本次综合测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。考生最多参加三次综合测试,依据综合测评的最优成绩计算该项得分。
(四)学习表现(10%)
由学习考勤情况、作业完成情况和诚信表现三个维度构成:
1.学习考勤(4%):依据考生实际课程学习和平时作业的总分占两者总分(60分)的比例计算,公式为:(实际得分/60)×4。
2.作业完成(4%):每完成一套平时阶段作业得1分。
3.诚信表现(2%):依据考生学习活动的连贯度及行为可信度(如IP地址异常、频繁切换账号等)综合评定,出现异常行为视情节扣1-2分。
四、考核时间
平时作业考核时间:在4月20日前完成。
综合测评考核时间:在4月22日前完成。
五、成绩计算
课程总成绩 = 统考卷面成绩×70% + 综合评价成绩×30%。
保底原则:若合成后的课程总成绩低于统考成绩,则以统考成绩为准。
六、成绩有效期
综合评价成绩自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之日起计算,有效期为2年。
七、其他说明
1. 考生按测评系统要求进行账号登录和身份验证,严禁考生虚假报名、冒名学习和测评。系统监测到非正常HTTP请求、模拟点击行为等使用违规辅助工具情况的,将立即冻结账号。违规考生该课程综合评价成绩记为零分。系统通过人脸识别比对,若发现考生面部特征与身份证照片差异度超过阈值,或同一时段出现不同人脸的,直接判定为替学或替考。违规考生该课程综合评价成绩记为零分,并将违规记录同步至考生诚信档案。
2. 综合评价成绩2年内有效,考生根据可报考的课程进行综合评价报考,2年内1门课程只能报考1次。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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